羅曼史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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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作者: 寄秋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9(2008-12-26 出版)
系列書: 金巫書坊 #2.0
文類: 現代言情
評鑑: 0
「毒Girl」的定義是性感中又帶有個性,
簡言之就是男女通殺的美女最高等級啦,
而他偏偏就這麼好運,遇上一個「毒」到爆的正妹嫌犯,
只是她的手段實在讓人有些招架不住,
居然先強吻他,再假裝自己受侵害,一整個做賊的喊抓賊,
哼哼,當他這個偵一隊隊長很好耍嗎?
要知道,他的小隊最擅長辦困難的案子,
所以對於她這種全身長刺的野玫瑰,
他當然也有妙計應對,
正所謂「想耍奸,也要先無恥得過他」,
所以對她負責的第一步,就是跟她回家……
尚未灑葉
作者: 湛露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8(2008-12-12 出版)
文類: 古代言情
評鑑: 0
就說她這平日跟路人沒兩樣的公主突然被召見,必定有詐,
瞧,果真要她當監視人質的不討喜角色吧,
但說也奇怪,這西涼國的王子不是不愛說話嗎?
為啥對她這個「牢頭」說的話還比對他的女官多,
而且不管她祭出怎樣的破爛琴音和小人步數想逼走他,
都還是一副和藹可親的好人樣,
讓她整得好無力,有種平凡日子不再回的恐怖預感,
不過他倒也不是那麼討人厭,
起碼還會適時出現,救她免於被不良王爺糾纏,
只是她才想著兩人或許可以交個朋友,
皇上就莫名其妙的問他要不要娶她?!
拜託,這進展也太快了吧……
尚未灑葉
作者: 簡瓔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6(2008-12-12 出版)
系列書: 夯夫 #5.0
文類: 現代言情
評鑑: 0
上個廁所上到昏倒,起來人在虎籠中,
有沒有人比她的人生更驚奇的啊?
好不容易僥倖逃離虎爪,卻又來了個陰冷男要她殺人償命,
害她只差沒以爺爺之名發誓她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誰了!
幸好最後總算搞清楚一切是誤會,「真兇」其實是她同事,
那他為啥還不讓她走哩?不過好吧,
看在他承諾留下就能保她同事一命,就暫時當個泥菩薩,
順便收集一下寫劇本的素材,
聽說這男的很「好野」,應該不錯寫……
咳,按照羅曼史定律,最後她和他擦槍走火是剛剛好啦,
但怎麼接下來會變成他身中槍傷啊……
尚未灑葉
作者: 馥梅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4(2008-12-05 出版)
系列書: 傅氏家規Ⅱ #2.0
文類: 現代言情
評鑑: 0
他是飯店集團大亨,而她是小鎮旅館老闆的孫女,
他們在一起兩年,她卻一直不知該如何定位兩人的關係,
交往中的男女?不算是,因為他們並未有任何口頭上的承諾,
普通朋友?也不是,畢竟每次他出現,他們都是在床上度過,
她曾經開玩笑的問他,「我應該算是你休假時的床伴吧?」
結果換來他陰沉的臉,那之後,她隔了半年才再見到他,
說真的,她並不急著為自己「正名」,
哪怕鎮上到處流傳她倒貼他或者她是他休假時玩物的閒語,
因為她在乎的從來就只有他,
只是她可以無所謂,身旁的人卻看不過去,
爺爺為了讓他對她有個交代,竟佯裝身患絕症逼他娶她,
她知道後,無法苟同,也不想勉強他,
於是誆騙他已經心有所屬,
甚至在他誤會...
尚未灑葉
作者: 千尋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3(2008-12-05 出版)
文類: 古代言情
評鑑: 0
身為一個連皇帝也會怕的宰相,他理該是很有出息的,
偏偏又遇上她──當年被他抄家的罪臣之女,
這回,她還是傲氣十足,但身份已更上一級,成了刺客,
桀驁不馴的態度,更加堅定他馴服她的念頭,
女人,都是見異思遷、見錢眼開的,相信她也是如此,
於是他將她囚禁、逗玩,卻忘了寵物的力量最是強大,
能夠在無形中卸人心防,甚至掏心愛上,
這樣的劇變,要他這被薄倖女傷透心的人怎能接受?
為了說服自己沒動心,依舊是那個不將真心託予誰的狂妄相爺,
他聽從皇命迎娶公主,不料冷血的她卻因此大開殺戒……
尚未灑葉
作者: 綠光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1(2008-12-05 出版)
系列書: 男人好難忍 #3.0
文類: 古代言情
評鑑: 0
三年的離別,不該是在這樣的狀況下重逢的──
醫院病房裡、她肋骨斷掉,開車撞她的人居然是她老公!
正確說法是前夫啦,當初她可是有留下離婚協議書才離家出走,
沒想到這爛人還有臉問:「欣餘,妳什麼時候要跟我回家?」
回家?她現在是上市場買菜,他順路帶她回家嗎?
有人像他這樣,一過新婚夜就不盡丈夫義務,把新婚妻晾在家,
說什麼工作忙沒有閒,那跟祕書亂亂睡就算很會利用時間了嗎?
現在竟說什麼因為太愛她才撞她,氣死人了~
她不認識這種人啦,他自己笨,看不出她在裝不熟,
跟醫生做出莫名其妙的結論,說她失憶了,硬給她親親惜惜,
每天準時下班陪伴她,守妻守得滴水不漏,
搞到這樣那她的「征夫」大計怎麼實現?她原本...
尚未灑葉
作者: 簡薰
出版社: 新月-花園 #1090(2008-11-28 出版)
文類: 現代言情
評鑑: 0
她的人生目標是成為賢妻良母,女強人的生活就免了,
所以當主管拿出一份律師事務所總機兼櫃台的工作合約,
週休二日、月薪三萬五,準時上下班,
還用考慮嗎?當然馬上簽!別說賣身五年,五十年都沒問題……
呃,可是簽完才過半小時,她就超有後悔的Fu,
因為,她居然遇到她這輩子最不想遇到的人──負心前男友,
看同事們把他當一級獵物狙擊,未婚、無女友、有貌有財,
OL姊姊還說:「如果他願意娶她,她可以立刻跟他去公證。」
但他真的不是個好男人咩,想當初他編了個爛藉口,說要移民,
跟她分手,卻在淡水被她捉姦和前女友看夕陽,
然後現在事務所的大家都讚他好專情,念念不忘前女友三年多,
那他還處處招惹她這個「前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