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符 》(The lucky one) 一書讀後感

 
書名:幸運符 The lucky one
出版社:麥田
文案:
一張帶來好運的照片就像護身符般,陪伴帝柏度過危難重重的軍旅生涯。退伍後,帝柏因而決定帶著心愛的狼犬宙斯,踏遍美國尋找影中人。憑著照片中的線索、堅定不移的毅力、過人的機智、無比的溫柔與耐心,帝柏找到了貝絲、嬤嬤與小男孩班恩,他漸漸發現這相依為命的一家三口人原來活在地方惡勢力的陰影之下,貝絲更是備受騷擾,她的命運在不自知當中受到前夫擺佈。帝柏決心守護這家人,更決心為他們擊垮阻礙幸福的屏障……
這是一個關於守護的故事。
一開始,她是他的護身符,不只保他事事順遂,甚至幾度在鬼門關前搶回他的性命。在護身信物的牽引之下,他帶著忠心耿耿的狼狗宙斯,執著不悔天地獨行尋尋覓覓,成就一次命中注定的相遇,一人一狗共同捍衛一份單純美好卻又脆弱易碎的幸福。 
護身信物的牽引 執著不悔的追尋
命中注定的相遇 此生不渝的守護 
羅根.帝柏,一個退伍的海軍陸戰隊員。戰時在海邊檢到一張年輕女子的護貝照片,本想丟棄,但想想決定放在公佈欄讓人招領;但事隔多日,卻無人領取,一天心血來潮把照片收進口袋中,開啟了他不一樣的人生。
維特,羅根在軍隊最好的朋友,不但篤信宗教,而且相信各種異兆,是他堅持這張照片是羅根的幸運符。為什麼?因為,照片中女子穿了一件印有”幸運女郎”字樣的T恤,羅根把照片放入口袋後,那天晚上他和隊友賭博就大獲全勝,而他的牌技並不好。之後的戰役,他更創下了無人能破的紀錄:從死神手中逃走了十一次!只有維特認為,那張照片是幸運符,羅根本人則根本不願相信。
羅根和維特退伍後,維特認為羅根應該要去找出照片中的那個女子,原本他並沒有這個意願,但想不到維特卻在一次和羅根的聚會中意外身亡,促使羅根決定找到照片中那個署名E的女子。
伊莉莎白貝絲.葛林,簡稱貝絲。父母早逝,離婚帶著兒子班恩和奶奶(嬤嬤)一起生活的小學教師。前夫基斯是個小鎮警察(父親是郡的警長,爺爺是法官),家族很有錢,幾乎擁有整個鎮。貝絲不喜歡基斯對待兒子的態度,因為基斯希望兒子是那種愛好運動的小孩,偏偏班恩只喜歡閱讀和拉小提琴,所以他們常因為這個問題而爭吵。但貝絲又不能把班恩帶離小鎮生活,因為基斯家族的權勢太大了,她怕硬碰硬的結果,她會失去班恩。
當羅根帶著一條狗,徒步旅行從科羅拉多州來到貝絲居住的北卡羅萊州時,因緣際會,讓他有機會到嬤嬤的訓狗場工作,也慢慢的和貝絲及班恩建立起宛如家人的感情。其實,當初羅根只是很單純想完成維特的建議:找到貝絲。想不到卻和她墜入情網,無意間又得知,貝絲的弟弟戰死沙場,在他死前曾因遺失貝絲的照片而焦慮,還催促貝絲要再寄一張給他;想不到當照片再寄去時,她的弟弟已不幸戰死。這件事,讓羅根有罪惡感,不知是否因為自己撿到照片,讓她弟弟失去了幸運符而喪命?因為這樣,讓他無法向羅絲坦白,結果導至後來貝絲發現時,傷心欲絕。
之後因為一場暴風雨和一場爭吵,差點造成班恩溺死河裏,基斯和羅根同時去搶救,雖然最後班恩很幸運獲救,但基斯卻不幸身亡。因為這件事,讓貝絲決定要把握幸福,最後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
在這本書中,基斯雖然有些小奸小惡,但卻為了兒子犧牲生命,所以也算不枉此生。羅根,一個正直、有原則的男人,面對不公不義的事勇於挺身而出,實在是好男人一枚。貝絲,雖然生活中有諸多不順,但卻堅持並勇於面對,更不會因為誤會而一直在那裏折磨男主角,讓人看了跳腳。所以總結來說,這是一本讓人看了會覺得溫馨但又帶有淡淡憂傷的好書。如果妳有看過這個作者的其他作品:瓶中信或羅丹薩的夜晚等書或電影,妳就會明白,唯有死亡,才能彰顯生命的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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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今天在第四台看到預告,這部電影拍成電影了!

有點期待,但男主角卻找查克.艾佛隆來飾演,個人覺得不太合適,因為他的外型和或感覺,我覺得和書中男主角沈默堅毅的形象不太相符,有點失望,而且私心覺得應該要找一個帥一點的人來演會更有看頭。

小說比想像中好看,一口氣讀完的.劇情緊湊扣人心弦,但的確帶著淡淡傷感.男主角是非常少見的好人,女主角愛護兒子的心也讓人很感動,但這比較偏向文學作品,而且太多死亡.不管是女主角的前夫基斯或男主角羅根,都對女主角有某種程度的偏執與迷戀.但男主角選擇的方式是無怨無悔的付出,而前夫卻是充滿自私的占有慾.作者在人物性格塑造上很成功,但討厭作者一直讓男主角否認宿命而拼命想要以理智解釋自己愛慕找尋女主角這段旅程與愛意的心態.作者是位男性,或許和女性思維有差別.想做啥事就去行動,何必一直找各理由,男人最愛找理由替各種怪異的行為合理化了.


我比較喜歡輕鬆一點的作品.曾選擇放棄大城市工作,到美國某州小鎮住過幾年,屋子外頭就有小溪和樹林,真懷念那段每晚都可以數星星聞花香的日子.比起本書在狗舍工作的男主角,我日子比他好聞多了.


電影沒看,也沒想看.讀完小說,滿臉鬍渣的性感帥哥Justin Timberlake(鐘點戰)比較合適去演本劇的男主角吧.可愛的Zack沒有小說中男主角滄桑又成熟的感覺,所以我不想看電影.但小說真的很值得閱讀喔.